上林县环境保护局荣获上林县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
近日,上林县环境保护局荣获上林县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称号。
2017年以来,为更好完成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,上林县环境保护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。一是领导重视,强化管理,发挥班子表率作用。对于创建工作,局领导高度重视,将其列入目标任务,并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、同奖惩,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将艰苦创业,苦干实干的献身精神投入创建工作当中。
二是完善制度。为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上林县环保局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会议、考勤、卫生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,以制度管人管事,靠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行为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言谈文明化,待人礼貌化,行为规范化、工作制度化,形成一种文明向上的工作氛围。
三是创造优美、整洁、文明的环境。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,上林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治理环境卫生,重点对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;同时组织人员参加清洁乡村的活动。办公区环境的改善使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更加的积极向上,文明程度也得到了提高。
四是加强宣传和交流。在宣传教育方面,环保局加大投入,在大门口处设置了宣传栏,对宣传栏定期进行更换内容;同时在五楼设置干部职工文化活动室,有利于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交流。(蔡丽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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